[摘要]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市住建委出台《漯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开展。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市住建委出台《漯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开展。
根据规定,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及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鼓励业主、业主大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住宅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管理区域,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订我市物业管理招标示范文本,建立市级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录库,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登记、备案。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物业管理招标信息,为物业管理招标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全市各建设单位通过“河南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查看,办理招标投标事项。
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名录库由个人申请或市物业管理协会推荐,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招标人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同时,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将对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入库评标专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对其招标、评标能力、廉洁公正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和监督,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的代理资格或评标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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